群众最满意单位评议活动工作方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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群众最满意单位评议活动工作方案

群众最满意单位评议活动工作方案

  为贯彻落实市**局局下发的通字**号文件精神,确保市**局**队伍2023年“关注民生、服务发展”群众最满意单位评议活动(以下简称“群众最满意单位”评议活动)顺利开展,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。

  一、指导思想

  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和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不正之风问题为重点,以执法监督、综合管理、社会服务部门和具有行政职能的基层单位为对象,通过深入开展“群众最满意单位”评议活动,使执法监督部门做到规范执法、公正执法、文明执法;
综合管理部门做到便民服务、简化手续,在提高办事质量和效率上见成效;
社会服务部门做到增强服务意识,规范服务行为,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;
具有行政职能的基层单位做到为民排忧解难,做实事、办好事,把亲民、亲企、亲商的服务理念落实到各项实际工作中,为推动科学发展、促进社会和谐、实现经济社会追赶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保证。

  二、活动组织机构

  组长:

  副组长:

  成员:

  下设办公室(办公室设在支队纪检委)

  主任:

  成员:

  三、评议内容

  **局在参评部门中被列入第二组,参加评议内容如下:

  (一)警务公开。是否公开办事流程、收费标准、办理时限、服务承诺以及相关政策法规;
是否建立科学合理、便于操作的工作机制,创新行政服务管理机制。

  (二)依法办事。是否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,正确履行职责,依法依规办事,无滥用职权、执法不严、办事不公,以及乱收费、乱罚款和各种摊派问题;
是否认真贯彻落实市委、市政府,省厅和市局党委部署各项重大决策和工作任务。

  (三)服务质量。是否制定和完善便民利民措施并认真落实;
是否把群众满意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,千方百计办好利民实事;
是否对企业和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解决,做到事事有结果,无门难进、脸难看、话难听、事难办和刁难群众、推诿扯皮、效率低下等问题;
是否认真落实和解决企业、群众在“黑龙江纠风网”、“民心网”、“行风热线”、“新闻110”等诉求渠道反映的咨询和投诉问题;
是否服务扶持企业发展壮大。

  (四)廉洁自律。是否忠于职守、廉洁奉公,无营私舞弊、以权谋私、吃拿卡要等问题;
是否存在破坏经济发展环境和损害群众利益的其他不正之风问题。

  (五)制度建设。是否把政风行风建设纳入一把手工程;
是否完善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,建立对群众反映问题的受理、整改和反馈机制。

  四、评议办法、步骤

  (一)“群众最满意单位”评议活动采取市和县(市)、区两级同步进行。参评部门具有行政职能的基层部门的前7名为“群众最满意单位”。

  对部门领导班子当年发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,部门及所属单位当年发生影响恶劣的不正之风问题或案件的,不得评为“群众最满意单位”。具有行政职能的基层部门不参加听证会,问卷测评分占60%,工作考核分占40%。

  (二)评议步骤:

  1、制发工作方案。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,在4月25日前报市局纠风办。

  2、自查自评。6月份对本部门开展“群众最满意单位”评议工作情况进行自查自评,形成自查报告,在6月25日前报市局纠风办。

  3、工作考核。支队将采取平时抽查与集中检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考核,适时进行通报。11月上旬将全年活动总结以书面形式报市局纠风办。

  五、有关要求

  (一)提高认识,切实加强组织领导。开展“群众最满意单位”评议活动,是加强反反腐倡廉建设,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改进行业作风,促进全市经济追赶跨越式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,支队机关及所属各单位要高重视,切实加强领导,保证评议活动顺利进行。

  (二)注重实效,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。机关各部门和基层各单位要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弄权勒卡、推诿扯皮、粗暴执法、办事不公、效率低下等问题、进行重点整改,发现问题,及时解决。要针对这些问题的复杂性、反复性、顽固性,研究从体制机制制度上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,克服畏难情绪、摒弃形式广义,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。要举一反三,对共性问题要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进行约束,积极探索解决行风问题的长效机制。要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,为基层和群众办实事、解难题,确保“群众最满意单位”评议活动取得实效。

  (三)严肃纪律,杜绝违规违纪问题。认真执行评议工作纪律,不拉选票、不打招呼、不弄虚作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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